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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由衛生局、教育暨青年局及社會工作局共同設立)

服務目標

提供一站式兒童發展綜合評估服務,達至及早發現、及早評估、及早診斷、及早治療的兒童早期療育目標。

服務對象

6歲或以下,在發展上有疑似障礙者,例如:

  • 整體發展障礙;
  • 智力障礙;
  • 感官障礙(聽力障礙、視力障礙);
  • 肢體障礙、肌病、腦痲痺;
  • 自閉症;
  • 語言發展障礙;
  • 發展性協調不良;
  • 專注力不足 / 過度活躍症;
  • 特殊學習障礙;
  • 情緒行為障礙;
  • 其他發展障礙。

服務申請

透過下列途徑轉介:

  • 所有6歲或以下兒童:前往居住地區所屬衛生中心進行初步評估後轉介。
  • 托兒所在托兒童:可透過所屬托兒所向社會工作局通報,再經所屬的衛生中心評估後轉介。
  • 將入學或已入學兒童:可透過教育暨青年局或就讀學校向教育暨青年局通報。

服務內容

  • 統一安排和協調兒童早療所需的各種服務;
  • 功能評估,包括動作協調、語言溝通、認知功能、社會適應、心理情緒等;
  • 聽力和視力測評;
  • 各項兒童發展障礙的醫學評估及診斷;
  • 多學科會診;
  • 其他專科治療和轉介;
  • 教育安置評估及學位安排服務;
  • 社會需要評估、心理情緒支援和服務配置轉介;
  • 跨部門個案管理服務。

中心團隊

兒童發展專科醫生、物理治療及康復科專科醫生、耳鼻喉科專科醫生、眼科醫生、心理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醫務社工、特殊教育老師、社會工作者等。

中心設施

醫生診療室、護士站、心智功能評估室、職業治療室、語言治療室、聽力檢查室、教育安置評估室、社會工作服務室、哺乳室等。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四:09:00-13:00、14:30-17:45

星期五:09:00-13:00、14:30-17:30

(澳門特區政府公眾假期休息)

聯絡資料

 

地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
電話:8490 3368

以上資料來源及其他詳細資料可查閱:

衛生局:https://www.ssm.gov.mo/portal/

兒童綜合評估中心:https://cacp.gov.mo/index.jsp

教育暨青年局:http://www.dsej.gov.mo/cappee/cappee08/se/se1.html#兒童綜合評估中心

社會工作局:http://www.ias.gov.mo/ch/swb-services/rehabilitation-service/comprehensive_assessment_center_service

 

衞生局

單位

項目

詳細內容

仁伯爵綜合醫院

醫療福利/

免費醫療

對象:

免費醫療(適用於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專科衛生護理,並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及以下有關證明的人士):

  • 孕婦、臨產婦女及分娩後壹個月內的產婦 (醫生證明)
  • 10歲和以下的兒童
  • 中、小學生 (外地就讀證明,本地就讀學生請參閱第2點“其他”)
  • 65歲和以上的長者
  • 處於赤貧狀況而無經濟能力支付衛生護理費的人士 (社會工作局援助金受益人認別卡)
  • 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支付衛生護理費人士 (衛生局的「衛生護理證(黃卡)」)
  • 患有傳染病、藥物依賴、腫瘤及精神科類疾病者. (衛生局的「衛生護理證 (藍卡)」或醫生證明)
  • 囚犯 (監獄的證明文件)

 

醫療福利(適用於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

  • 於衛生中心接受初級衛生護理,可獲豁免衛生護理費;
  • 於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專科衛生護理,可獲豁免百分之三十的衛生護理費。

語言治療

對象:

澳門居民身份證居民

 

內容:

需經由各局衛生中心醫生轉介到仁伯爵綜合醫院跟進

聽力檢查

對象:

澳門居民身份證居民

 

內容:

需經由各局衛生中心醫生轉介到仁伯爵綜合醫院跟進

新生兒聽力篩查

對象:

澳門出生之新生兒(澳門居民)

 

內容:

  • 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出生的新生兒,在出生後會安排在產後病房內接受篩查。費用全免。
  • 非仁伯爵綜合醫院出生的新生兒(澳門居民),有意為新生兒預約測試的家長,可於新生兒出生後28天內到以下地點進行預約,包括:塔石衛生中心、筷子基衛生中心、海傍衛生中心、風順堂衛生中心、黑沙環衛生中心、海洋花園衛生中心、湖畔嘉模衛生中心、路環衛生站及路環石排灣臨時衛生站,經預約後再前往指定衛生中心進行測試,分別是黑沙環衛生中心及湖畔嘉模衛生中心。費用全免。

仁伯爵綜合醫院

社會工作部

 

 

對象:

  • 澳門居民身份證居民
  • 因患有慢性疾病需在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長期治療,而無能力承擔有關醫療費用者

 

內容:

協助病患及其家屬處理因疾病帶來的:心理、情緒、經濟、家庭及復康等各種適應問題及經濟問題等(詳細內容請致電查詢)

 

聯絡電話:8390 5140

 

以上資料來源及其他詳細資料可查閱:

衛生局網站:http://www.ssm.gov.mo/portal/

 

教育暨青年局

單位

項目

詳細內容

學生福利基金

學生輔具資助

對象:

  • 申請學生需持有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
  • 有特殊教育需要且須購買學校所需輔助器具的本澳學生,而有關輔助器具的支出對家庭造成嚴重經濟負擔。

 

內容:

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資助購買輔具

 

程序:

連同「家長申請信函」、「學校對學生家庭經濟和身體狀況報告信函」及「相關資料」一併遞交到學生福利基金作評審,審批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聯絡電話:8397 2512

 

參考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資助購買輔具申請章程:

https://www.rehab.ias.gov.mo/zh_tw/education_service.html

教育發展基金

學校發展計劃

(特殊教育-融合教育)

對象:

參與融合教育計劃的本澳正規教育學校

 

內容:

  • 為配合融合生的需要,學校可申請進行工程及購置相應的輔助設備,當中包括:學校工程及設備、輔具、教具;
  • 推廣融合教育的理念,為學生、教師及家長舉辦共融校園的宣導活動所需經費,包括:協調活動人員的費用、活動所需的物料、宣導海報及宣導品。

 

程序:

由學校遞交申請,教育發展基金審批。

 

聯絡電話:2855 5533

 

參考2020/2021學年“學校發展計劃”章程:

https://www.dsej.gov.mo/~webdsej/www_fde/index.php?con=frame&msg_id=74319&langsel=C&fh=

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

特殊教育專業諮詢

對象:

在語言、學習、行為情緒或活動能力等方面出現問題,影響日常生活及學習的學生之家長

 

程序:

致電預約,或連同「諮詢及評估服務申請表」、「學生及其父母/監護人的證件影印本」、「學生證影印本」及「其他參考資料」親臨預約

 

內容:

安排相關專業人員為家長及學生進行面談,並給予相關的教導及學習建議。

教育安置評估

對象:

在身體機能出現障礙、學習困難或具長期且持續性的情緒行為問題,以致學習上出現重大困難,或是有醫療證明顯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程序:

致電或到親臨預約,再連同「諮詢及評估服務申請表」、「申請人及其父母的證件影印本」、「學生證影印本」及「其他文件及資料」親臨申請。

 

內容:

安排教育安置評估,並會按評估結果為學生作出適切的教育安置建議。

治療評估

 

對象:

已被醫療機構診斷為有語言、協調或動作等方面的問題,需要接受相關的訓練或治療的學生

 

程序:

致電或到親臨預約,再連同「諮詢及評估服務申請表」、「治療轉介附表」、「申請人及其父母的證件影印本」、「學生證影印本」及「其他文件及資料」親臨申請

 

內容:

為學生進行治療評估,以了解問題對其學習的影響,並向家長及教師提供相關建議,同時,亦會按其需要安排合適的訓練跟進。

聯絡資料

地址:澳門美麗街31號二樓

電話:2840 1010

資料來源:http://www.dsej.gov.mo/cappee/newsindex.html

以上資料來源及其他詳細資料可查閱:

教育暨青年局網站:http://portal.dse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

 

社會工作局

申請項目

詳細內容

殘疾評估登記證

內容:

為申請人士評估殘疾類型及級別。(對未滿四歲的幼兒進行評估時,僅須評定其殘疾的類別。)

 

對象:

  • 澳門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及
  • 具一種或多種殘疾:視力殘疾、聽障殘疾、語言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

 

申請流程:

  • 符合申請資格
  • 取得申請表格
  • 填妥申請表格及準備必須文件
  • 遞交申請
  • 根據安排接受評估
  • 殘疾程度達到法定準則,獲發殘疾評估登記證

 

詳細“殘疾評估登記證”申請及文件資料:

http://www.ias.gov.mo/ch/swb-services/rehabilitation-service/cartao-de-registo-de-avaliacao-da-deficiencia

殘疾津貼

內容:

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士發放殘疾津貼。殘疾津貼每年發放一次,分為兩個級別:普通殘疾津貼(每年9,000.00澳門元)及特別殘疾津貼(每年$18,000.00澳門元)。

 

對象:

  • 提出申請當年屬澳門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及
  • 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或已被評為具備獲發「殘疾評估登記證」的要件。

 

申請流程:

  • 符合申請資格
  • 取得申請表格
  • 填妥申請表格及準備必須文件
  • 遞交申請
  • 等待回覆
  • 批出申請

 

詳細“殘疾津貼”申請及文件資料:

http://www.ias.gov.mo/ch/swb-services/individual-and-family-service/disability-subsidy

三類弱勢家庭津貼

類型

對象

內容

一般援助金

一般援助金是向處於經濟貧乏狀況者提供的一項經濟援助。

「一般援助金金額」等於「最低維生指數」減去「家庭總收入」

 

偶發性援助金

因發生突發事故或遇有特別需要而使其經濟陷入貧乏狀況或使該狀況惡化的個人及家團。

援助金額視乎申請人的實際開支以及具體的情況而定

特別援助金

有特定需要的個人及家團

學習活動補助:每人每月澳門幣$200至$600

護理補助:每月澳門幣$800至$1,000

殘疾補助:每月澳門幣$600至$800

詳細“經濟援助”申請及文件資料:

http://www.ias.gov.mo/ch/swb-services/individual-and-family-service/financial-assistance

支持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先導計劃

 

 

 

 

 

申請資格

持有社會工作局發出於申請當年有效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的人士。

經濟條件

 

1. 申請者的家團每月總收入不得超出本章程附表1所訂的金額上限;

2. 家團銀行存款和現金總額上限不得超出本章程附表2所訂的金額上限;

3. 家團除擁有最多一間自住物業及最多一個自用車位外,無其他不動產。

資助方式

1.資助購置每項輔具費用的50%(費用可包含倘需的運費)。

2.每位申請者在計劃實施期間累計可獲發最多三項輔具資助,每項最高資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幣10,000元。

提交文件

 

1.申請表格;

2.由衛生局、政府認可醫院、教育暨青年局或正規教育學校具認可資格的相關專業人員,包括醫生、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簽發,並於申請日起計前90日內發出,列有輔具需求及所需項目的診斷或相關證明;

3.三間本地供應商於申請日起計前30日內發出的有效報價(倘具合理理由,可例外地接受外地供應商的有效報價,唯申請人需提交至少一間本地供應商的有效報價,但本地供應商未能提供的輔具報價可獲豁免);

4.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5.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申請日期前一個月的入息證明及其他有助分析及評估申請內容所需的文件(例如銀行存款證明、所持有的不動產證明等);

6.倘由第三人代為申請,則須提交該第三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與申請人的關係證明。

申請地點

  • 社會工作局總部及屬下各社會工作中心
  • 社會工作局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社區服務大樓一樓(澳門白朗古將軍大馬路646號)
  • 澳門輔具資源中心(澳門巿場街278-J-278-K永添新村第一, 二座地下S座)

查詢

電話:2825 2692 (街坊總會),2872 8607 (澳門輔具資源中心),8399 7789 (社工局)

電郵:matrc@ugamm.org.mo

http://www.ias.gov.mo/ch/swb-services/rehabilitation-service/zccjrsgmfjxdjh

資料來源:社會工作局http://www.ias.gov.mo/

 

 

鏡湖醫院

科系

耳鼻咽喉-頭頸外科

康復科

申請項目

聽力評估

語言治療

內容

醫生按個案需要作不同的聽力測試

依據個案的情況作不同的治療安排

程序

致電查詢及預約82952062

以上資料來源及其他詳細資料可查閱:

鏡湖醫院網站:http://www.kwh.org.mo/index.php

 

財政局

職業稅稅率豁免限額

內容:

第26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職業稅章程」中,第一章“徵稅對象、稅率及豁免”之第七條(稅率)的第二款:

 

「對於六十五歲以上的僱員和散工,或經適當證實其長期傷殘程度等於或高於百分之六十的僱員和散工,適用上款所指稅率的規定,豁免的限額為澳門幣135,000.00元(十三萬五千元)。」

 

聯絡電話:2833 6366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

以上資料來源及其他詳細資料可查閱:

財政局網站:http://bo.io.gov.mo/bo/i/2003/48/despce267_cn.asp